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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望下月发布垃圾终端处理区生态补偿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6日14:32  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何晶、林圳报道:25日,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在接访时表示,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起草完毕并上报市政府,有望于下月颁布实施。据透露,补偿标准为每吨75元,由垃圾产生区向处理区缴交。此外,生活垃圾处理费阶梯式计量办法也正在制订中,将于年底前通过实施。

  缴费标准为每吨75元

  25日,广州市城管委废管中心主任杨桦指出,目前广州中心城区日产垃圾8000吨,全部在白云区的李坑焚烧厂和兴丰垃圾填埋厂处理,其中有6000吨的垃圾来自于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等中心城区。虽然目前垃圾处理设施均达到了国家标准,但污染并不等于零,比如粉尘、酸性气体等污染物质还是客观存在的,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杨桦透露,为体现公平原则,市城管委已起草了《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经上报市政府,有望于5月份颁布实施。根据这一办法,垃圾产生区将向垃圾处理区缴交垃圾处理费,缴费标准为每吨75元,以补偿处理区的损失。以白云区为例,每天为其他区处理了6000吨垃圾,就可以获得45万元的经济补偿。

  下一步,市城管委还将出台有关细则,对具体的补偿办法进行细化。据悉,生态补偿款将用于垃圾处理区的环境整治、垃圾处理设施所在村居的环卫设施改善以及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

  将推阶梯式计量收费

  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徐建韵透露,今年下半年,全市将推行垃圾处理阶梯式计量收费。

  杨桦解释,垃圾处理阶梯式计量收费,就是实行垃圾处理费各区(县级市)包干,以2009年和2010年两年生活垃圾处置量的平均值为基数,计算垃圾处理费,市政府先根据核算量给各区定额拨款。如果区的垃圾减量越大,低于基数部分的处理费结余就越多,结余的钱归区财政所有。如果区政府对源头减量控制不力,垃圾量超过基数,就实行阶梯式的计量管理,不但当初市里面的定额拨款要返还,超出的垃圾量还将按照一定的比例征收高额的惩罚性费用。

  杨桦表示,上述做法为“大包干”模式,虽然此前广州也曾按照各区垃圾产生量来收费,但这一次的做法更加彻底。据了解,市城管委已经起草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阶梯式计量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将提交市政府审议,今年底有望实施。

  “这个垃圾处理费模式,指的是市与区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关系的变化。”此前,广州市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表示,居民个人的垃圾处理收费暂无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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